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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十四章  (第4/4页)
楚缨没学过爱人,他有动物一样的直觉,也像野兽一样残忍。    他对宋定云最残忍,但也将稀薄的一点真心给了宋定云。    楚缨是不愿意嫁人的,他从小被当男孩养大,耳垂从没有环痕,至今也不戴耳饰。    可楚缨的父亲贪恋宋定云背后的权财,强逼楚缨嫁人。    宋呈华偷偷去找他,把自己的私房钱都拿给他,“你逃吧,我知道你不想嫁给大哥。”    楚缨打开盖子,里面是金灿灿的亮,又合上。    “你不想我嫁?为什么。”    宋呈华定定地看着楚缨垂在身侧的手,“我大哥是未来的当家人,他应该娶一个对宋家有助力的千金小姐。”    楚缨笑了,重重地将他捧着的盒子拍到地上。    发完脾气,楚缨又感觉无力,缓缓坐到土坡上,“我不是千金小姐,我是地上的尘土,风一吹就散了。”    宋呈华把散落的金银捡到盒子里,闻言,看他一眼,“我不是这个意思。”    楚缨又招手让他过去,拿过装钱的盒子,捻出个金块,“这些你攒了很久吗?”    “也还好,我没什么花钱的地方。”    楚缨站起来,将那块金子扔向湖面,是打水漂的姿势。    “你也来,我们把它打完。”    盒子很快就空了,楚缨额头有一层薄汗。    “宋定云说,我能穿男装与他成婚。”    宋呈华看向楚缨,只能看到他的侧脸,楚缨那时还十分年轻,鲜嫩的像雨后的花瓣,脸颊有嘟嘟的rou。    楚缨也扭头看向他,眼睛里有一点笑意,“以后,你要叫我嫂嫂了。”    楚缨终究还是嫁了人,穿着红衣罗裙。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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